樊巍
华东政法学院学生陈宇华,复旦大学学生俞艺海、姚婷,北京大学学生俞麒峰,共同将作家陈丹燕和南海出版公司推上法庭,缘由是发行量达7万多册的《独生子女宣言》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和肖像权。 1996年5月18日,作为市重点中学行知中学高三学生,四人来到共青森林公园,参加由共青团上海市委主办的上海市十八岁成人仪式。成人仪式之后,他们戴起了外形像博士帽的成人帽,并按照在现场的一位电视编导的要求,一个男生隔一个女生,手拉手在明媚的阳光下,走起了集体舞的方阵。 1997年3月,他们意外地发现,自己的照片竟出现在陈丹燕的新作《独生子女宣言》一书的封面上。在该书第135页上同样的照片作了放大处理,照片的下面还有这么一行文字:“他们年轻,但早熟、敏感,爱情早早来到他们中间。让他们迷惘,也让他们成熟。”而且,图片所在的整个章节都是谈中学生朦胧的情愫。 据大学生们说,这本书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。看到这本书的同学经常拿他们开玩笑,父母们对他们的解释也半信半疑。 1998年6月,四位当事人正式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。他们请求法庭判令被告在该书发行地区内消除不良影响,并在相应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,再版时将相关插图除去,并请求判令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0万元。去年12月,此案移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。